我的IG 我的FB

  前言:

沒看過第一篇的朋友可以點這邊→  https://clean0074.pixnet.net/blog/post/220132453
高程(哥哥) 高苑(弟弟)   

====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後續都在這邊:https://www.popo.tw/books/93023

新文黑道BL懇請支持>_< 前五章在我最新的一篇 後續都在popo(但尚未貼到第五章) https://www.popo.tw/books/711906

另外創了一個instagram粉專 裡面都是一些肺腑之言XD 歡迎來玩! 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mottmott__9987/

前言:

“美咩沸沸來”成員♀: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中長文,在POPO連載,只是現在要會員才能看文,

喜歡可以留言給我或是收藏,感激不盡~~~

階級制度一直是我的LOVE,如果想看後續的話麻煩請點:https://www.popo.tw/books/621052

弄了個回應表單,如果想告白都可以填(喂)→https://goo.gl/forms/qEM60Amo70f0XyrP2

※本文20180703已完結,若需要電子檔的朋友可以到上面那表單留電子信箱~~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
《緋色夜幕下的扭曲》

陳欣凱是個只會死讀書但成績不好的乖寶寶。國小的時候乖乖蹲安親班,國中時乖乖蹲補習班,可每次都在及格邊緣掙扎。考高中時上不了第一志願,去了私立前段,好不容易去了私立升學班,卻仍然是吊車尾,就別提大學考去哪了。

陳欣凱家裡很窮,爸媽拿不出錢讓他上私立大學,爸媽勸他出去工作反正讀書讀不出什麼名堂,但陳欣凱心裡只想過讀書這條路,有大學學歷這基本的入場券,以後找工作比較容易。

因此他不氣餒的申請學貸,半工半讀想撐過這四年,就連學校也特地選了個離家近的,這樣就不用付房租增加經濟困難了。在大學離家近的條件下,陳欣凱的成績也高不到哪去,想當然而讀的大學也不怎麼好。

陳欣凱沒有申請大一住宿,少了跟同學間的共同話題,平時下課總要打工,也沒有太多娛樂,總是獨來獨往的他大學讀了快半年也沒交上什麼朋友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我國中的時候交過一位女朋友。

憑著發育良好的身形,還有在籃球場上揮灑汗水的陽光形象,我身邊的女生從沒間斷過,好像成為我的女朋友,是很光榮的事。

我也跟了位可愛的女生交往,這段戀情長達一年半。這些日子來我們一起吃午餐,下課總是手牽手羨煞周圍單身狗,放學也不忘來個再見吻。

終於在我國二那年,我帶著女朋友回家,發生了關係。

當我和她在床上纏綿時,我吸吮著她堅挺的雙乳,她用她修長的雙腿不斷挑逗我的下半身,並與我十指相扣,口水交纏的聲響迴盪在這糜爛夜晚裡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

1231.jpg

好久沒有寫遊戲文了,以前都是寫卡牌遊戲和RPG,這次來寫一款叫《現充滅絕吧》的遊戲,

聽說以前是叫《現充爆炸吧》,但因為諸多原因改名了。

註:應該很多人都寫過這款遊戲,某莫分享開心的為主XD

OK!正題開始!

= = = = = = = = = 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今夜是唐耀的第一次。

在還沒遇到這個陌生的男子之前,唐耀本想著自己的第一次應該是跟嬌小可愛的女孩子,而不是五大三粗的男人。

李學望著床上像個死魚樣的唐耀,實在提不起興致,雖然已經閱人無數,男的女的都吃過,但他更喜歡軟嫩的女孩子。

處女,他肯定會好好疼惜人家。

處男,就算送上門來,他也不要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錯愛(上)

南崇和南光兩人相差五歲。

哥哥南崇是萬年資優生,人生勝利組,求學生涯除了第一名外沒有第二名的經驗,讓他在高三時「我的夢想」裡,寫下了「想當第二名看看」,因而樹立不少學渣敵人。

但怪南崇有副好皮囊,每當學渣們想盡辦法圍攻他時,南崇身邊總有一群女同學護著他。其實南崇運動細胞不錯,在弟弟南光的加持下,一打三不成問題。不過他本人對於在學校鬧事不感興趣,也就任由女生毫無條件得保護他

「南崇你給我滾出來!靠女人的廢物!」學渣首領李星耀拿著掃帚揮舞,為凸顯自己的兇猛,還在臉上逗趣得貼了刀疤貼紙,右下角還因為沒了黏性,微微掀起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這篇文章受密碼保護,請輸入密碼後查看內容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註:此篇非BL,只是一篇小短文,喜愛腐物的朋友們請慎入,感謝您

只是來刷存在感的

『本大閒社歡迎混吃等死的同學加入』

李歡歡在B30教室外頭的牆壁上張貼張紅底白字的布條,覺得貼歪了又重新撕下再貼了張一模一樣的,弄了幾次後終於心滿意足了,地上躺著十幾張的失敗品。

「幸好印的多。」李歡歡完全不知「浪費」的定義在哪,從椅子上下來時還誤碰了右邊牆上一塊老舊的木板,上面刻著:『校園和平社』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在迪斯惡魔都裡,有個提高搬遷率的傳統,並且還名列在惡魔守則第一條。

『凡在惡魔都出生的惡魔在18歲成年後皆須前往人間找到名契約者,完成三年的修行。』由於守則並沒有規定惡魔必須返回,因此許多惡魔決定在人間定居了。

廢話!相比起人間,迪斯惡魔都根本是貧民窟吧。

許多貪戀人間美好的惡魔早早收拾好行囊棄迪斯而去了,造成迪斯嚴重的人口流失。

迪斯的吸引力只剩惡魔們有取之不竭的魔力罷了,只是在這個和平的年代,人類追求的是經濟發展,惡魔又和人類彼此無紛爭,自古以來也沒有人魔大戰之類的……還需要魔力嗎?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

掩面

第一位親點的雙子高H,高難度體位(?)趁七夕後不知道幾天送上~

常陸和常守汕是雙生子,常陸不過比常守汕早個一小時,成為名義上的哥哥。

對,名義上。事實上常守汕在外人眼裡,樣樣比常陸好也比他成熟。

雖然身高一樣,外表又是一個模子印出來的,但兩人站在一起,隔壁的王太太老是拉著常守汕的手誇獎道:「當哥哥的要給弟弟做榜樣,常陸常惹是生非,真辛苦你啦。」

「不會的,我會督促常陸的,王阿姨放心。」常守汕號稱師奶殺手,又一王太太被迷惑。在一旁的常陸看地作噁,想找個嘔吐袋表達不滿。

莫特m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

1 2 3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